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1日 来源:衡阳市工信局 阅读:4次
各县市区、市直两区一园一城工信部门,各级中小企业公共窗口服务平台、产业窗口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一、宣传时间
2019年11月
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政策
1.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
2.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发〔2018〕26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议》,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湘中小组〔2019〕1号);
3.中小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四、宣传主体
各县市区、市直两区一园一城工信部门,各级中小企业公共窗口服务平台、产业窗口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五、宣传方式
(一)做好日常宣传。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更加注重分类宣传、网上宣传、协同宣传,形成政策宣传广覆盖、长效化、不间断的有效机制。
1.编印宣传材料。编写政策宣传材料,免费发放。
2.开设网上专栏。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中小企业政策宣传”专栏。
3.充分运用新媒体。要设立“中小企业政策宣传”官方微博、有微信公众号的单位要在公众号进行专栏宣传。
4.加大服务窗口宣传。有服务窗口的单位要在服务窗口派发宣传资料及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5、悬挂横幅标语。要在本单位利用电子屏或悬挂横幅的方式进行宣传。
6.利用主流媒体宣传。在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上通过制作宣传片、公益广告,以及开辟专栏,新闻报道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二)实施集中宣传。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中小企业政策宣传月”,使政策宣传形成声势。通过进企业、进园区、进创业基地进行现场咨询等方式,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和效果。
1.宣传进企业。各县市区、园区、创业基地组织工作人员广泛开展企业上门调研走访,把宣传材料免费发送给企业,并进行现场咨询解答。
2.开展政策宣讲。各县市区、园区、创业基地开展“中小企业政策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政策宣讲会”,扩大宣传月的影响,加强政策宣传效果。
3.开展流动宣传。在城市主要广场、工业园区、创业基地等设立咨询点,发放政策材料,现场解读政策。在繁华路段和人口密集地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海报、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 请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工信部门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要求每个宣传都要有图片有文字有报道,每个县市区、市直园区至少开展1场以上活动,至少在市级以上媒体进行宣传1次。
2.请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工信部门及时汇总本区域活动亮点报送给我局,并于11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送至邮箱 9321515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