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6日       来源:      阅读:449次

 

各工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为全区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我局决定对全区工业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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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查内容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2、大宣传、大教育和“反违章、保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3、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隐患等工作部署和行动情况。

三、督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台账资料。

(二)现场检查。深入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掌握基层和企业的安全工作真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企业要把督查工作作为查找安全隐患,提升监管水平,促进本部门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的重要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务求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查。要对生产车间、厂房、设备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迅速整改。

(三)突出整改。对发现的一般性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当场整改;对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上报,并责成所属乡镇或部门进行整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严重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顿,落实整改计划和措施。凡隐患未消除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或经营。
   
(四)督查中发现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要予以推广学习,对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等行为要全区企业通报。

经济科技信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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