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
来源: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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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直和市管各单位:
《南岳区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南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
南岳区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南岳祝融人才行动计划(试行)》《南岳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补贴对象
(一)全职引进的《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的高层次人才;
(二)从衡阳市行政区域外、通过人才引进途径且全职引进满一年的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范围内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本科生(一本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补贴条件及要求
(一)自《南岳祝融人才行动计划(试行)》实施之日后,在南岳区行政区域内购买的首套商品住房;
(二)补贴对象承诺在《南岳祝融人才行动计划(试行)》适用范围的单位中保证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服务时间自签订劳动服务合同(或聘用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夫妻双方同时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可全额享受补贴。
第四条补贴标准
(一)符合上述第二条中第一类购房补贴对象,按照《衡阳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衡人才办通{2018}5号)文件享受购房补贴,并按照不超过20%的标准给予配套奖励。
(二)符合上述第二条中第二类购房补贴对象,按照《南岳祝融人才行动计划(试行)》文件享受购房补贴。
第五条 具体程序
(一)申请。补贴对象向南岳区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南岳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补贴对象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不动产权证书的,须提供住建(房产)部门已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和税务部门的纳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由受托人代办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公证机构公证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5、高级技师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初审。区人才服务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查验和审核,在《南岳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将相关资料移交住建部门。
(三)审核。住建部门对人才服务窗口移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拟定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经区委人才办初审后,在区内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根据公示结果在《南岳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汇总拟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名单,填写好《南岳区享受购房补贴人员汇总表》,一并报送区委人才办。
(四)审批。区委人才办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对住建部门报送的《南岳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南岳区享受购房补贴人员汇总表》进行审批盖章,确定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将《南岳区享受购房补贴人员汇总表》移交财政部门,将《南岳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返回住建部门。住建部门依据《南岳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锁定网签备案合同或向不动产登记机构下达住房转让限制书面通知。
(五)补贴拨付。财政部门依据《南岳区享受购房补贴人员汇总表》将购房补贴资金于次月拨付至补贴对象提供的个人账户,并将购房补贴拨付结果移交给人才服务窗口。
第六条补贴对象享受购房补贴后,如注销补贴住房的网签备案或转让补贴住房,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补贴对象向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供《南岳区人才购房补贴房屋交易申请表》
(二)审核。人才服务窗口对补贴对象在南岳区连续工作服务年限进行核实。
已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才服务窗口在《南岳区人才购房补贴房屋交易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后,直接移交给住建部门。
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才服务窗口通知要求补贴对象将购房补贴款退还到财政部门指定账户,并将签署意见的《南岳区人才购房补贴房屋交易申请表》移交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收到退款后,在《南岳区人才购房补贴房屋交易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移交给住建部门。
住建部门依据人才服务窗口和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签署同意办理注销补贴住房的网签备案意见或向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达住房转让限制解除书面通知。
(三)回复。住建部门将审批后的《南岳区人才购房补贴房屋交易申请表》复印件交人才服务窗口备案存档,人才服务窗口告知补贴对象办理结果。
第七条 对在办理人才购房补贴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工作失职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核实,给予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南岳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补贴对 象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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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学位 学位 |
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证名称及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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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 单 位 |
签订劳动服务合同 或用协议时间 |
年 月 日始 至 年 月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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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房 屋坐落 |
备案合同号或 不动产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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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 类别 |
补贴金 |
元 |
在岳最低工作服务年限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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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本人银 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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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 贴 对 象 承 诺 |
根据《南岳区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内容和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承诺在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 年。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
用 人 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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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才 服 务 窗 口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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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核意见: |
复核意见: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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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房产)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南岳区享受购房补贴人员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年 月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引进(培育)单位 |
引进(培育)时间 |
人才类别 |
申报时间 |
补贴金额(元) |
开户行 |
补贴对象银行账号 |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盖章)
年 月 日
南岳区人才购房补贴房屋交易申请表
补贴对 象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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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 单 位 |
在岳连续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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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房 屋坐落 |
备案合同号或 不动产权证号 |
交易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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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 类别 |
补贴 金额 |
补 贴 发 放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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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岳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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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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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才 服 务 窗 口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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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核意见: |
复核意见: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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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
住建(房产)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