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
来源: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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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直和市管各单位:
《南岳区柔性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南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
南岳区柔性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南岳祝融人才行动计划(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南岳行政区域内区直和市管非参公事业单位;
(二)在我区工商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缴纳税收、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
(三)民办院校和民营医院、养老、研发、培训等机构。
第三条在我区工商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缴纳税收、参加社会保险的分公司中总部派遣人员不属于人才引进对象。
第二章 引进方式
第四条 支持企业以顾问指导、兼职服务、项目委托、联合攻关、技术入股、人才战略合作、组建技术创新联盟等形式,依托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及院士工作站等平台或国、省、市立项的重大科研项目,采取“户口不迁、关系不转、来去自由”等方式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柔性引进人才每年在岳工作时间不少于60日,同时接受区委人才办组织的绩效评估。
第三章 引进程序
第五条 柔性引进人才程序
(一)引进对象及方案审核。柔性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向区人才服务窗口申报,提交柔性引进人才方案、《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登记表》、引进前3年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以及引进单位基本情况等资料。
区人才服务窗口对柔性引进人才方案进行查验和审核,并填写《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报区委人才办。
区委人才办对区人才服务窗口受理的柔性引进人才方案进行审核,在《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后返回区人才服务窗口。
人才服务窗口向用人单位反馈审核意见。
(二)组织引进。用人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审核通过的引进方案及对象条件,采取考试或考核的方式完成引进工作。
(三)引进报备。用人单位在引进人才后填报《引进高层次人才备案表》向区人才服务窗口报备,报备时须提供合作协议或劳动服务合同(聘用协议)等材料。
第四章 待遇申报及兑付
第六条待遇审批。每年6月和12月,用人单位对柔性引进对象服务期满二年(从引进备案时间算起)的高层次人才填报《南岳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向区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待遇,提交引进人才参与项目出勤依据和工资发放依据等资料。
区人才服务窗口对申报资料进行查验和审核,在《南岳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后,将相关资料移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区人才服务窗口移交资料,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待遇对象进行严格考察考核和绩效评估后,在《南岳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上签署意见,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南岳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进行审批,确定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将申报资料返回区人才服务窗口保存,填写《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并移交财政部门。
第七条待遇兑付。引进人才的待遇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审核提出建议,按程序报批后,于次月发放。
第五章 补贴标准
第八条柔性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在岳服务满2年、经考核评估通过的,按A类人才每人补贴40万元、B类人才每人补贴30万元、C类每人补贴20万元的标准发放。同一企业柔性引进同一人才只享受一次。
第六章 管理规定
第九条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一切人才待遇,依法追缴已发放的经费补贴,并追究相关纪律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期内终止协议离职的,用人单位和高层次人才本人均应在10个工作日向区人才服务窗口报告备案。如未及时报告备案,取消用人单位相关人才待遇申报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一:高层次人才基本情况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国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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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出生日期 |
引进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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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学 位 |
人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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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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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前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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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从事工作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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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或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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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选的 人才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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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的 学术成就 及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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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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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附表二:_____年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用人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经办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引进岗 位名称 |
需求人 数 |
需求对象具体条件及要求 |
人选 意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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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学历 学位 |
专业技 术职称 |
专业 |
人才 类别 |
引进 方式 |
其他要求(工作经验、能力业绩、资质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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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才服务窗口 经办人: |
区人才服务窗口 负责人: |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注:1.“人才类别”指《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中规定的A、B、C类人才;
2.“人选意向”为有或无两种情况,如有意向人选,需提供意向人选基本情况。
3. 本表一式叁份,用人单位、区人才服务窗口、区委人才办各一份。
附表三:南岳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公章)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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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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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领取生活补贴人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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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年龄 |
人才 类型 |
引进 方式 |
引进 时间 |
生活补贴标准 (万元/年) |
应发补贴金额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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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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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申报单位意见 |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经办人联系方式: 负责人联系方式: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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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才服务 窗口初审 |
初审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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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评 估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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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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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肆份,用人单位、区人才服务窗口、区人社局、区委人才办各一份。
附表四:享受待遇期间高层次人才离职报告表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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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类型 |
生活补贴标准(元/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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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时间 |
年 月 |
生活补贴首次发放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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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间 |
年 月 |
生活补贴停发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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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报告情况 |
是否在10个工作日内报告备案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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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人 单 位 报 告 情 况 |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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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人 才 服 务 窗 口 意 见 |
初审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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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财 政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肆份,用人单位、区人才服务窗口、区财政部门、区委人才办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