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9日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阅读:6次
“黄奇帆建议取消公积金制度”引发争论后数日后,为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此举可能涉及到数千亿元的资金量,并影响缴存职工的个税变化。但部分中小企业可能无法享受这一政策利好。
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项迫切任务是稳就业。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
此次会议确定,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涉及资金量最高数千亿
官方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91.59万个(包括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近74万个),实缴职工14436.41万人,201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1054.65亿元。
以此计算,2018年上述缴存单位平均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约1750亿元。假设这291.59万个单位都申请缓缴,则意味着这些单位和其职工每月将多“到手”1750亿元(不考虑税负问题)。如果按照五个月计算(2-6月),则涉及资金则多达8750亿元。
当然,考虑到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和人力成本支出的稳定性,会有不少企业不会选择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因缓缴涉及到的资金量会相应减少。此外,大约74万个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是否在此次缓存政策范围之内还未完全明确。
这笔资金将在企业和职工之间进行分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其来源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工资中扣一部分,且这部分资金可免税;二是单位缴纳另一部分。个人和单位缴纳共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悉数进入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
缓缴之后,职工工资中不再税前扣除公积金,意味着每月净收入将增加,但增加的部分需要另外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后,当期会相应减少一部分人力成本。
不过,上述会议确定的是缓缴住房公积金,并非是不交。在缓缴政策到期之后,企业和职工是否需要进行补缴?此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缓缴之后,是否意味着出现了缴存断档,进而影响其公积金贷款申请?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就目前来说,各类企业能够暂时先不缴纳公积金,企业负担会减少。但是新的问题就是公积金若是缓缴,是否会影响相关职工的公积金使用权益。因此,需要研究缓缴后的职工公积金使用的问题,尤其是需要站在购房者的角度去保障公积金相关权益。
他表示,此次会议明确,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一些职工的顾虑。
大量中小企业可能无法获益
此番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会影响到多少企业和职工?
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缴存单位73.87万个,实缴职工4452.39万人,占比30.84%;国有企业实际缴存职工2928.23万人,占比20.2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实际缴纳单位155万个,实缴职工4449.85万人,占比30.82%。
可以看出,前两者实缴职工占比超过了50%,是缴纳公积金的主要力量。而贡献了80%就业的民营经济中,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数量占比偏低。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报告显示,2018年末,全国私营企业1561.4万个。而2018年全国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实际缴纳单位只有155万个,这也意味着,只有大约十分之一的民营企业在缴存住房公积金。
既然从来没有缴存过住房公积金,也就没有缓缴的意义了。换言之,对于经营成本较为敏感的大量中小民营企业,因为此前在为职工缴纳公积金问题上并不积极,此次也难以享受缓缴新政带来的利好。
要不要取消公积金制度?
在此次中央出台政策之前,许多城市已先行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除允许部分企业缓缴外,一些城市还调低了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甚至最低可至1%。
按照规定,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月14日,杭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刘强表示,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政策上,我们实行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政策,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或申请缓交公积金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进一步减轻企业的压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下发通知称,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按低于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或当期实发工资5%的水平,在1%~4%间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无论是缓缴还是调降缴存比例,为了应对疫情给企业带来的挑战,各级政府都在对现行公积金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而在2月11日,清华产业转型顾问委员会主席黄奇帆则撰文称,建议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
他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上世纪90年代初从新加坡学来的,现在我国房地产早已市场化,商业银行已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将之取消可为企业和职工直接降低12%的成本。
此番言论引起不少争议。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俏和张峥在《我们为什么反对“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一文中称,住房公积金改革无疑需要改革,这涉及国家长期制度的制定。各地由疫情引发的短期政策,如果涉及住房公积金的部分,是否符合公积金制度的改革方向?是否会为未来的改革带来更多的障碍?在这些问题都不明确的前提下,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实为不明之举。
该文章称,短期来看,降低公积金缴存甚至取消公积金制度的确会减少企业现金流支出,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但这是以降低职工薪酬为代价。对企业来说,即使有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的政策,在考虑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挑战后,企业并不一定会选择改变原有企业的公积金缴存策略。
严跃进也表示,取消公积金缴存的说法并不可行。公积金缴存不完全是企业负担,是企业、职工等互助精神的体现。而且公积金缴存是作为职工福利的一种形式,职工自己也承担了一部分成本,所以不能完全将其认为是企业负担。